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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7井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

2023-06-09

浏览次数:234

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7井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3FWGK21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解潼深7井的稳产能力、储层类型及连通范围等,为气田开发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计划对该井进行试采,同时开展该井的井口零散气回收加工处理服务,采用撬装LNG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液化处理规模为30万方/天。该井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乐善镇金鼓村10组,该井为高压、中含硫气藏,具有明显的酸气特征;

2.2 招标范围:开展潼深7井的井口零散气回收加工处理服务,采用撬装LNG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液化处理规模为30万方/天。该井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乐善镇金鼓村10组,该井为高压、中含硫气藏,具有明显的酸气特征。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7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潼深7井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373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7井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  估算金额23730万元(含税)。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允许投标人施工分包,安装单位需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持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若不涉及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需提交运行操作人员名册,分为3个班组,全员须具备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每班至少2人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证R2。

3.5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关键设备包括:水套炉撬、导热油炉、脱硫脱碳撬(含脱水脱汞等)、制冷压缩机、冷箱、硫回收装置。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截止投标之日,主要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3年,以设备出厂日期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负债大于资产),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7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投标人须承诺能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自通知进入井场施工起计算,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90天,并承担道路保通、土地租赁、地方事务协调及与项目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费用。

3.9业绩: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截止时间)有1个在运行的单井井口天然气H2S含量(体积分数V/V%)≥0.838%(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料气检测报告)、单井液化天然气日产量≥30万方且连续安全生产180天以上的加工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及用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10 9:00:00至 2023-06-1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6-30 9:00:00(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刘颖

联系电话:  0459-5727298

 

招标人: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欢

联系电话:  1355556297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