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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磷酸三异丁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30

浏览次数:145

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磷酸三异丁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磷酸三异丁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磷酸三异丁酯进行采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磷酸三异丁酯。

2.4 供货能力: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供货情况,提供供货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承诺书作废标处理)。

2.5 交货期:交付时间根据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要求。

2.6 交货地点:滨海新区塘沽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或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仓库。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若双方合作良好,经甲方评估可续签一年。

2.8 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9 最高限价:磷酸三异丁酯23000元/吨,预计采购180吨,估算金额414万元。含13%增值税,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商局核准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不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取得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代理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3)投标人不具备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资格的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中标后需及时办理供应商准入,准入完成后方能签订合同。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此次招标内容同类的服务业绩。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需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 其他要求:

(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的;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出具履约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2.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姚工                         邮箱:302718101@qq.com

电  话:022-25912172                 手机:1562051914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