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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内蒙、榆林探区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置服务项目

2024-05-10

浏览次数: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榆林市属地环保部门要求,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实施集中收集、处理处置,同时根据《长庆油田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长油技管字〔2022〕18号第二章第十二条,为了减少中间承包环节,降低管理难度,原则上岩屑与废液处置、拉运等工作由一家承包商统一处置, 业务只能存在甲乙方关系。结合2024年天然气勘探部署实施计划,项目组计划针对内蒙、榆林区域天然气探井,实行钻井液不落地及废弃物拉运处置统一管理,以满足2024年油气勘探项目生产需求及属地政府环保要求,项目金额2722.9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1)钻井液不落地技术服务(含废弃物收集)-使用不落地设备及处理工艺;(2)废弃物转运-废弃物转运申报、联单申领、装车、运输及卸车;(3)废弃物处理处置-处置厂集中处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2024年榆林市区域天然气探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拉运和处置技术服务,需2家服务商,计划钻井30口/年,投资1967.71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2024年内蒙古区域天然气探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拉运和处置技术服务,需2家服务商,计划钻井10口/年,投资755.21万元(不含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自然年。

2.5服务地点:榆林市区域、内蒙古自治区。

2.6工作量分配原则:本项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实际钻井工作量确定,不保证工作量。本项目安排的废弃物拉运处置工作量原则上按照钻井工作量平均分配,同时可根据实际钻井进度和项目组对中标人的考核排名进行适当调整分配。本项目钻井液不落地及废弃物拉运处置虽为一体化招标,但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受部分钻井承包商泥浆不落地设备设施已配套影响,不保证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工作量安排。

2.7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自有的集中处理厂应具有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②具有处理厂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包含固体废物治理。③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为自有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固体废弃物置集中处置或泥浆不落地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非服务地区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511日至2024516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账号密码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524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胡均志                     

联 系 人:朱志勇 / 黄波                                   

电    话:18602905066                              

电    话:029-68934556           

                                

电子邮件:zhuzhiyong_nw@cnp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