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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热电一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项目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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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热电一公司2号炉第一层和3号炉第二层,减去2023年未安装的85.8m3(44箱),共计226.2m3(116箱)脱硝催化剂除砷再生。包括226.2m3(116箱)脱硝催化剂除砷再生,废旧脱硝催化剂拆除、再生脱硝催化剂安装,脱硝催化剂往返运输储存保管,出厂检测,24000小时质保等。对现有相关催化剂进行拆除,并负责厂内的短期保存和运输出厂外至再生工厂进行催化剂的除砷再生。催化剂保存和运输、处置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要求。负责对现有催化剂拆除后,在拆除、转运及再生过程中如果出现催化剂模块破损,无法使用的情况出现,负责提供同型号、同参数的催化剂模块;

2.2 招标范围:旧催化剂的拆除、转运(包含危废物转运联单的办理)、抗砷再生、回装及系统恢复等。对现有相关催化剂进行拆除,并负责厂内的短期保存和运输出厂外至再生工厂进行催化剂的抗砷再生。催化剂保存和运输、处置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要求。负责对现有催化剂拆除后,在拆除、转运及再生过程中如果出现催化剂模块破损,无法使用的情况出现,负责提供同型号、同参数的催化剂模块。

标段划分: 标段一 2024年热电一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项目  估算金额人民币187.65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热电一公司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87.65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 2024年热电一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需配备叉车司机、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人员各一名。(1、叉车司机须提供身份证清晰影印件;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清晰影印件,提供在网址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的网络截图,评委可网上查询核实;2、焊工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清晰影印件,(证件由评委在网址:https://cx.mem.gov.cn/进行确认审核)。3、起重工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清晰影印件,(证件由评委在网址: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进行确认审核)4、高处作业人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清晰影印件,(证件由评委在网址:https://cx.mem.gov.cn/进行确认审核)。

3.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8、9类);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及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并提供清晰影印件。

3.6投标人须具有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无以上资质,则需有相应与之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符合要求的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清晰的影印件。

3.7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催化剂除砷再生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合同用户对应除砷再生用户证明文件。竣工验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8投标人近三年(2021.1.1-2023.12.31)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9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在合同期间(含节假日)应急抢修服务;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我方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同意终止我方投标资格,同意不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我方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10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08:00:00至2024年08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8月16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陈凯玉

联系电话: 0459-572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