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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招标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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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内蒙古探区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内蒙、榆林市环保部门要求,区域内钻井工程应实施泥浆不落地工艺。2022年项目组计划针对内蒙、榆林区域天然气探井,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优选3家承包商(榆林2家、内蒙1家),实行钻井液不落地及废弃物处理统一管理,以满足2022年油气勘探项目生产需求及属地政府环保要求。目前内蒙、榆林区域天然气探井施工现场使用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及处理工艺。钻井过程中钻井液通过不落地设备及破胶脱稳压滤处理工艺,产生钻井岩屑、废液等废弃物,暂存于井场,完井后由运输单位拉运至具备资质的处置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①钻井液不落地技术服务(含废弃物收集)-使用不落地设备及处理工艺;

②废弃物拉运-运输单位装车、运输;

③废弃物处理处置-处置厂集中处理;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2年内蒙古、榆林地区天然气探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理服务,项目计划约50口井/年(内蒙古区域10口/年,榆林地区40口/年),项目由天然气勘探项目组实施建设,内蒙古地区主要分布在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阿拉善左旗等地;榆林市各区县均有分布,资金来源于2022年天然气勘探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划分为分2个标段,2022年天然气勘探井分别在内蒙、榆林市开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本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钻井工作量确定,不保证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天然气勘探项目组计划项目结算价格以油田公司最新造价进行结算。

第一标段(标段编号:ZY22-XA412-FW1237-1)2022年榆林市区域天然气探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计划投资2263万元(不含税),需求2家服务商,工作量原则上平均分配,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标段(标段编号:ZY22-XA412-FW1237-2)2022年内蒙古区域天然气探井钻井液不落地及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计划投资392万元(不含税),需求1家服务商。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榆林市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理厂,投标人集中处理厂应具有属地环保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或自主环保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时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5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为自有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 其他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非服务地区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8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0527日至20220531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一标段拾万元人民币、二标段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6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