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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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总包项目由于自身队伍无法满足工作量需求,将部分工作量外包予民营钻井企业。民营钻井企业需提供包括钻机、人员、技术等在内的全套钻井服务。
分包要求:主体设备不可分包,应为投标人自有。其他配套设备及服务可以以租赁或技术服务的形式进行分包,分包商应选择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企业,并在施工前将分包商的资质情况向招标人报备。
服务标准按所服务各区块油气公司标准或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不承诺工作量,具体施工工作量依据建设方安排的为准,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依据产建部署情况、井场准备情况、井深、井型合理安排工作量。
本次招标,如果由于集团公司未批复队伍或企业资质导致合同无法正常上传的,与甲方无关。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招标范围:2023-2024年度钻井工程外包项目。
2.1钻机型号:40型及以上钻机。
2.2主要工作内容:
2.2.1钻完井工程(施工作业总承包制):完成从钻机搬迁安装到完井结束期间除测井、录井、固井、压裂和连续油管施工以外的所有钻完井施工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井场验收、钻机搬迁(含供水、供电工程)、安装、井筒钻进、钻井液、定向(含旋转导向)、下套管、完井试压作业;事故和井下复杂情况处理;配合钻井作业过程中的测井、录井、固井作业;提供除套管(套管附件)、套管头、采气井口及柴油以外的钻井施工作业所需材料;钻机复原和对外关系协调、处理等工作并保障道路畅通。甲方派出钻井外包监督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驻井监督。
2.2.2钻井液:投标人提供性能满足本区块钻完井作业需求的水基钻井液和油基钻井液。并负责提供现场处理岩屑所需要的所有装置(包括不落地岩屑转移装置、岩屑甩干设备)。
2.2.3清洁生产:投标人设备、队伍需满足清洁化生产安全钻井要求,负责生产、生活废水、废泥浆、废油等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负责完成钻井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油基废弃岩屑的收集、预处理暂存、转运及处理。
2.3甲供料:套管及套管附件、套管头、采气井口以及柴油(乙方承担费用)等。
2.4周期要求:
2.4.1搬迁安装周期要求:搬迁安装周期要求:单井或井组第一口井从接到书面搬安(动迁)通知后10天内完成钻机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搬迁安装工作,通过验收并开钻。投标人需对搬迁安装周期进行承诺,承诺搬安周期不得超过前述规定期限,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2.4.2钻机设备腾场时间:单井或井组最后一口井完成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书面通知中标人腾场,中标人应在接到腾场通知之日起8天内将钻机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腾出施工井现场(招标人不负责提供设备停放场所),满足招标人后续生产需要。
3.服务地点:陕西、山西、甘肃、内蒙、西藏等地区。
4.服务期限:合同签约日起至一年。本项目采取“1+1”原则,在价格及市场未做调整的前提下,本次采购结果将延续2年,每年项目总额为30000万元。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ZB2023FWG0107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