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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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发动机用摇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各型发动机用摇臂,摇臂材质、尺寸、精度、热处理要求等见图纸;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 | 图号 | 名称 | 采购 数量 | 限单价 (含税) |
1 | 标段一 | 601.03.20.20 | 进气门摇臂分部件 | 4100 | 116.05 |
2 | B4012C.03.20.20 | 进气门摇臂分部件 | 1540 | 122.01 | |
3 | 130032000001 | 进气摇臂分部件 | 1840 | 209.23 | |
4 | 601.03.20.10 | 排气门摇臂分部件 | 4300 | 116.05 | |
5 | B4012C.03.20.10 | 排气门摇臂分部件 | 1540 | 122.01 | |
6 | 130034000001 | 排气摇臂分部件 | 1900 | 209.23 | |
7 | 203210000 | 摇臂分部件 | 14800 | 97.08 | |
8 | 120032100001 | 摇臂分部件 | 5060 | 151.82 | |
9 | 12VB.03.10.10-GJ | 进气摇臂结合件 | 4460 | 66.56 | |
10 | 12VB.03.10.20-GJ | 排气摇臂结合件 | 4460 | 66.56 | |
11 | B2012.03.10.10-GJ | 进气摇臂结合件 | 2500 | 71.63 | |
12 | B2012.03.10.20-GJ | 排气摇臂结合件 | 2500 | 71.04 | |
13 | 标段二 | 130063200002 | 滚轮摇臂分部件 | 4500 | 1018.81 |
上表标段一、二每种产品的采购数量为2年的预估采购数量。两个标段2年预估采购金额(含税)分别为:标段一528.8万元,标段二458.4万元。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需求变化造成部分品种不采购或者采购量增减的情况。本次招标确定的产品单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有效,2年内中标人(供应商)不变,单价不变。招标文件产品列表以外同类产品,单项采购估算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人组织招标定商定价,单项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人组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比价采购方式定商定价。
报价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为依据,为到厂价(含13%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每种产品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45天交货;
2.4交货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966号;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6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两年;
2.7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签字确认之日起18个月或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以先到时间为准;
2.8技术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图纸。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
3.3.2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 2.2 万元,标段二 2 万元,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