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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迪那2024-2025年气液混输增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2024-04-22

浏览次数: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着塔里木油气田多年的开采,地层能量逐渐降低,部分单井因压力不足,油气介质无法进入集输管网,输至处理站进行处理,需要分别进行零散气回收及油罐车拉运,增加了运行成本,为降低运行成本需对压力低的单井进行气液混输增压。

2.2 招标范围:

迪那采油气管理区低压油气井进行气液混输增压技术服务,保障单井正常生产。

(1)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气液混输增压装置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工作,提供运行报表及保修记录;负责相关压力容器、安全阀、仪表等国家强制检定的设备的报检和送检工作;具体以甲方委托书(作业通知单)为准。

(2)工作要求

所提供设备必须保证生产运行,单台设备处理能力气大于等于50000m3/d、液70t/d、入口压力:低限≤1MPa、出口压力:11MPa。            

气液混输增压设备采用一用一备方式运行结算,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超出部分设备配备不予结算,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的设备及人员应在20日内全部到达甲方指定服务现场,实现气液混输增压运行的条件,站场运行具备无人值守条件,运行参数上传甲方监控中心,如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项目采用PC总承包模式,除甲供设备材料,其它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设计、采购、安装等。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项目服务期间不能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压缩机操作工不少于4名;电工不少于2名,电工应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2)提供对应人员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扫描件;(3)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服务期间兼任其他项目的承诺书;(4)提供项目经理在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至少6台气液混输增压设备,单台设备处理能力不少于气50000m³/d、液70t/d、入口压力:低限≤1MPa、出口压力:不低于11MPa,设备的处理工艺必须为混输增压,过程不可油气降压分离。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设备清单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制造厂商、设备性能参数等);②提供设备及铭牌的实物照片;③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气液混输增压运行服务相关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双方签字盖章页,若是框架协议合同请提供服务委托书);(3)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23日08:00至2024年04月2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6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