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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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勘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广,工作量大,人员编制有限,为高质、高效的完成完井工程相关工作,需具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负责完井资料综合应用及完井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
负责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内完井资料综合应用及完井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包含:(1) 试油完井方案讨论前,协助甲方收集整理单井及邻井资料;(2)协助甲方绘制试油前井身结构图、入井工具图、试油生产曲线等;(3)协助甲方对试油完井期间的资料快速分析;(4)协助甲方试油完井工程设计及储层改造设计资料收集;(5)协助甲方统计试油完井周、月、季、半年、年报相关的资料;(6) 协助甲方整理试油完井井史及专项作业资料;(7) 协助甲方整理“采油与地面工程运行管理系统(A5)”和“油气水井生产数据管理系统”数据;(8) 协助甲方整理相关生产科研项目及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数据;(9)协助甲方统计试油完井作业技术指标(如单井时效、工艺应用效果等);(10)协助甲方提报、跟踪、组织钻完井类物资及计划;(11)协助甲方收集整理生产报表;(12)协助甲方收集统计重点井、复杂井、事故井资料,并及时协助甲方进行总结分析;(13)协助甲方进行采油气井口及小环保交接;(14)协助甲方完成经营统计、综合服务等。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库尔勒基地及库车、塔北、塔中前线支撑点。
2.5 标段划分: 否。
3.1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完井资料综合应用及完井技术支撑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8人,其中,前线(库车、塔北、塔中)技术服务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及投标人为相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3月)。
(2)前线(库车、塔北、塔中)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井资料综合应用及完井技术支撑连续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
(1)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提供业主单位签字并盖章的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中包括完井资料综合应用及完井技术支撑服务内容;
(3)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
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4月27日08:00至2024年5月6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