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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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油水井大修作业(2024年曙3-8-6C等8口井重新完井作业工程)。
2.2招标范围:(暂估)8口井重新完井作业工程。
标段(标包)划分:分2个标段,适用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暂估油水井大修作业4口,计划金额325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暂估油水井大修作业4口,计划金额264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4实施地点:曙光采油厂生产现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6610-2017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 6690-2016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201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524-2017
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AQ 2012-2007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
Q/SY 74-2011
职业健康工作指南
GB 6095-2021
坠落防护安全带
(二)技术要求:
1、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执行《大修作业队作业指导书》《辽河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2、根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编制施工设计;
3、施工现场按照工程设计和《辽河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配备和安装修井机、循环设备、井控装置。
4、作业现场符合辽河油田大修作业标准化管理要求;
5、摆放设备不得占压油气管线,需留出足够的安全逃生通道。
6、承包商设计执行率100%。设计如需变更,必须双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
7、在修井作业过程中,承包商作业队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环保防范措施。
8、施工过程中防止对井场地面、设施造成污染。作业完井后,即时清理现场工业及生活垃圾,井场恢复至修井前状态。
9、资料管理要求。承包商完井后,保证资料齐全、准确无误、内容详实。
(三)设备要求
具有效资质评估报告;关键设备配备达到集团公司《大修队设备设施配套标准》要求。
(四)人员要求
施工队伍人员配备队长、技术员、正司钻、副司钻、井架工、场地工、内钳工、外钳工。其中队长、技术员、正司钻、副司钻、井架工、场地工必须具备井下作业井控培训合格证、施工人员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内钳工、外钳工必须具备施工人员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五)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1、提供地质和工程设计、井口配件及井下工具(不包含修井工具)。
2、施工前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底。
3、派遣作业监督,监督施工情况并取全取准相关数据。
4、负责协调地方社会关系,保证现场顺利施工。
2.6 QHSE管理要求:
(一)HSE标准与要求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6610-2017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 6690-2016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201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524-2017
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AQ 2012-2007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
Q/SY 74-2011
职业健康工作指南
GB 6095-2021
坠落防护安全带
以及《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油辽质健安环委发【2023】9号)。
(二)人员专业要求、行为规范及HSE工作目标
1.健康安全环境工作总目标为“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并办理有关手续;
3.施工中使用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计量仪器仪表应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有效期内;现场施工人员在含硫区域施工须持有辽河油田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书。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井喷、硫化氢伤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爆炸、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等。
(四)承包商投标文件中HSE要求
承包商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
(五)质量要求
施工前后,招标人按要求组织现场标准验收。作业过程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对作业产生的污物全部回收。设备设施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泄漏处理。
(六)安装辽河油田公司监控平台要求
本项目涉及高风险源和高风险作业,入场施工前必须安装辽河油田公司监控平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入场施工前安装辽河油田公司监控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大修企业和队伍资质,提供批复文件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队伍,则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详见附件1)。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500元人民币;标段二: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1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标段一:20000元人民币;标段二: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34980元人民币;标段二:29807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