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西北项目部2024年悬臂吊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西北项目部悬臂吊需求,现对悬臂吊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预估金额579900元(含13%税)。
序号
标包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采购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到货地点
中标人数量
1
A
悬臂吊
移动式
套
2
289950
579900
新疆地区
1
合计
579900
最高投标限价含13%税,包含包装费、运杂费(厂家至新疆地区用户指定地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服务费等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交货期:投标人应从接到设备订单后60日内交货。
5、价格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
6、交货地点: 新疆地区用户指定地点。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25011101八位码物资供应商,且是制造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为无效。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彩色复印件[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应满足公司供货要求,送达新疆地区用户指定地点。
提供送货承诺。
(六)投标人承诺所交付的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不接受负偏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6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方式,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并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已送达。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账 号: 10002100938200000026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西北项目部 悬臂吊 项目
6、投标保证金: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7 日 09 时 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青年路19号文博大厦1幢西北项目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邓春华
电话:022-25927422
电子邮件:dengchunhua@cnpc.com.cn
注:投标人将购买发票截图发至指定邮箱时,标题请写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如需开具发票,请下载附件“开票申请”一并发至指定邮箱,不发回默认不开具发票,将不再补开。)
九、开票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本项目时,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