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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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第三钻井公司目前按照渤海钻探公司要求,准备2部钻机出国,需要加工爬犁用于出国钻具集港运输,预计2024年钻杆爬犁加工费用 84.42 万元(不含税,税率1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具备加工能力的服务商进行服务。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估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 数量 |
A标:钻杆爬犁加工 | 大港油区 | 见开标一览表 | 84.42 | 1 |
合计(不含税) | 84.42 | 1 |
2、服务标准:
设备修理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及规范:
(1)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2)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3)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4)GB/T 2100 《通用耐蚀钢铸件》
注:标准执行最新版,维修要求及服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维修要求具体见附件2:钻杆动力钳修理技术协议。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现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
6、验收方式:见技术要求。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7-23 08:00:00 至2024-7-29 17:00: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方式,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并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已送达。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账 号: 10002100938200000026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钻杆爬犁加工项目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 时 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 9 时 0 分
开标地点:第三钻井公司314会议室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邓春华
电话:022-25927422
手机:13682029398
电子邮件:dengchunhua@cnpc.com.cn
注:投标人将购买发票截图发至指定邮箱时,标题请写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如需开具发票,请下载附件“开票申请”一并发至指定邮箱,不发回默认不开具发票,将不再补开。)
(1)请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本项目时,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技术协议
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
2024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