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钻井设备维修(顶驱及控制系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发起。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是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顶驱及控制系统维修服务(包括大修、项修、现场维修),涉及到的顶驱品牌包含北石、天意、景宏、VARCO四种.要求保证维修服务的及时性,保证设备维修质量,设备维修后性能达到设备设计参数标准。计划工作量计划金额150万元(含13%增值税),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2.2 招标范围: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是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顶驱及控制系统维修服务(包括大修、项修、现场维修),涉及到的顶驱品牌包含北石、天意、景宏、VARCO四种.要求保证维修服务的及时性,保证设备维修质量,设备维修后性能达到设备设计参数标准。计划工作量计划金额150万元(含13%增值税),设备维修工作量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4年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顶驱维修,估算金额150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四川省南充市、达州市、自贡市等地,根据井位布置情况,服务范围可能扩展到外部地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年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顶驱维修 估算金额15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固定维修厂房:主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少于500㎡(由投标方提供厂房平面图并进行标注面积、宽度、长度、高度,标注不全或未标注或标注无计量单位,视为无效做否决处理),只计算一个主维修厂房面积,评委现场核算(通体厂房为多个厂房拼接,则需在平面图标注并进行说明承诺)。
3.3.1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如果房屋抵押,则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等政府部门开具的查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其公章。
3.3.2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租赁合同、租赁协议签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以及租赁相对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与租房合同相对应的房屋产权管理等政府部门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由税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缴税发票原件扫描件)。
3.3.3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建成厂房,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等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3.4上述3种情况中,如果厂房为拍卖取得的,须提供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房屋的产权关系。
3.3.5如果投标人取得了入围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入围候选人的厂房进行现场核验,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影印件原件进行验真,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备设施:维修厂房内须至少有20吨及以上桥(门)式起重机1台,提供设备照片扫描件。桥(门)式起重机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和起重机械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使用单位需为投标人或厂房出租方。
3.5、投标人至少应配备1名“低压电工”人员、1名高空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和高空作业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承诺:①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②合同签订前和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提供的服务标准不满足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服务合同。
3.7、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12:00:00至2024年06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28-638911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24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世茂大厦29楼
联 系 人:姚俊羽
电 话:19382280369
招标人: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川渝钻探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姬辛狄
联系电话:1320860699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