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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2024-2025年油建钻井固废转运处置项目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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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4-2025年油建钻井固废转运处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业主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门油田分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需招标选择3名服务商负责对环庆采油厂2024-2025年所属矿权区域产能建设产生的钻井废弃物进行清理、收集、拉运转移至处理厂中,并进行合规处理,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国家、 企业及宁夏自治区和甘肃省、吴忠市和庆阳市、盐池县和环县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规范标准和要求。 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宁夏自治区和甘肃省、吴忠市和庆阳市、盐池县和环县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本项目暂定金额人民币464万元(不含增值税)。

2.2招标范围:对环庆采油厂2024-2025年所属矿权区域产能建设预计36口井(含环庆区块22口、宁庆区块14口)钻井后产生的钻井废弃物进行清理、收集、拉运转移、无害化处置。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对钻井废弃物进行清理、收集、拉运转移、无害化处置,按要求完成井场地貌恢复,达到环保和验收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环庆和宁庆区域钻井工作量确定,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将选择3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执行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204万元,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执行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159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执行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101万元,中标人合同执行各自中标价格。

2.3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6月30日。

2.4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

2.5项目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单价控制价为人民币166.91元/吨(不含增值税,含人工费、药剂费、机械费、检测费、植被恢复费、填埋场建设费、分层覆土费、管理费、HSE费、转运费等一切费用)。

2.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依据项目招标范围情况和自身情况进行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含人工费、药剂费、机械费、检测费、植被恢复费、填埋场建设费、分层覆土费、管理费、HSE费、转运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人须交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须交纳8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排名第三的中标人须交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8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ZY24-XA523-FW153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需有自建的集中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应具有环保或政府审批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固体废物治理)。

3.2.2运输要求,运输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投标人可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运输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 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 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如需要转移固体废物出省的投标人需提供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或者承诺中标后 15 个工作日内取得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司章)

3.3设备要求:配备的运输车辆必须是自卸车(翻斗车),且至少提供4台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道路运输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道路运输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照片、租赁合同或协议),证件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一致。

3.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最低配置人员数量3名,含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人员须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专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扫描件及2024年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须包括个人缴费明细),其余人员提供已有人员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承诺中标后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全部人员(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截至开标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计)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验,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或长庆油田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06-14 18:30:00 至 2024-06-19 23:59:59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项目在线报名,该平台不缴费。(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互联网缴费平台自助购买招标文件: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投标人在缴费平台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仅登录账号一致,首次登录缴费平台需要投标人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详见《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07-05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果出现前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4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5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业主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中坪

联 系 人:贾玉、孙继丰

电    话:09373938622、13893714154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27房间     

邮    编:735019

联 系 人:王瑞、张向枝

电    话: 0937-3931160     

电子邮件:ym-wangr@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   06月   13日